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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人在逃9年 赔偿三万元后自首

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朱风华

本报讯 莆田涵江区的故意李某于2002年酒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,之后一直潜逃在外。伤人首江口边防所民警通过走访和外围调查得知李某已逃往外省,逃年李某的赔偿母亲称9年以来因与被害人家属一直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而为难。该所领导先后十余次带领责任区民警走访双方当事人家属,后自协商该案的故意民事赔偿事宜。近日,伤人首双方当事人家属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,逃年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现金3万元人民币。赔偿李某也放下包袱,后自投案自首。故意

伤人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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